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部门,各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6〕3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加强退(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苏委老干〔2018〕103 号)精神,切实增强广大退休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引导他们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现就健全完善干部荣誉退休制度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新退休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新退休人员可参照执行。
二、主要内容
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退休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帮助他们完成角色转换,乐享美好生活。
1.开展专题谈心谈话。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在干部退休前,所在单位负责人与退休干部进行一次专题谈心谈话,肯定工作成绩、听取意见建议、提出希望要求,引导新退休干部及时调整心态、转换角色,确保思想稳定。专题谈心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中谈话的方式进行。
2.安排服务保障对接。所在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协助新退休干部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及时赠送退休生活指南或服务管理手册,采取专题培训、经验介绍和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讲解组织生活、开展活动、医疗保障和健康体检等政策规定,帮助他们科学规划退休生活,安享幸福美满生活。将退休干部信息及时录入“江苏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
3.举办荣誉退休仪式。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代表和年轻干部代表参加,灵活采取颁发退休证书、赠送纪念品、座谈交流、赠言感言和合影留念等多种形式进行。荣誉退休仪式一般在干部退休批复文件下达后 6 个月内举办。
4.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所在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通过读书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新退休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他们并带动更多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引导他们严格遵守关于讲座、论坛、刊物出版、企业社团兼职、继续从业和出国(境)审批等各项规定。及时将新退休党员编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定期组织他们参加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好支部在思想政治引领方面的核心作用。
5.引导发挥优势作用。所在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及时送去银发生辉志愿服务倡议书,根据退休干部的特长专长,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引导他们加入江苏老干部“银发生辉”志愿者队伍,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爱心、奉献精神,主动融入社区,积极参与宣传党的政策、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和扶贫济困等志愿服务,续写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新篇章。
6.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所在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根据退休干部的兴趣爱好,协助他们报名参加老年(老干部)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学习活动,加入摄影、书画、文艺和健身等各类兴趣团队,组织他们开展健康向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各类文体活动,不断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是规范干部退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党内政治关怀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指导、参与谋划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党内关怀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
统,切实把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关怀的要求落到实处。
2.灵活举办仪式。遵循分级管理原则,创新方式方法,因地制宜举办荣誉退休仪式。既可以由退休干部所在单位独立举办荣誉退休仪式,也可以按照地区、部门、系统集中举办的方式进行。独立举办仪式由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系统内举办仪式由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多个单位集中举办仪式由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会同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
3.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形式多样、氛围浓厚、有情感、有温度的荣誉退休活动,让每位退休干部感受组织关怀,留下温馨回忆。要充分运用党报党刊、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等多种媒体宣传报道,注意发现和培育退休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4.确保工作成效。以健全完善干部荣誉退休制度为契机,教育引导退休干部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退休干部“三项建设”与发挥作用深度融合,为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激励他们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和专业特长,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江苏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