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以现金形式发放福利物品流程

发布者: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1-01-26 浏览次数:1500

1、每年11月开展下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发放福利工作。

2、离退休教职工由于高龄、异地、重病等原因,不便领取实物福利时,由本人签署申请书。

3、综合服务科每年11月一次性发放本年度由福利物品折转的现金。现金金额与本年度发放福利物品实际支出金额相一致,发放至离退休教职工本人社保(工资)卡中。

联系方式:综合管理科025-8349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