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1-06-25 浏览次数:1772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党202134 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

加强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自身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关工委工作的责任感

《意见》充分体现了教育部党组对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是教育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

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推动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和教育部党组《意见》上来。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教育系统关工委建设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时代教育系统关工委的定位、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着力加强关工委的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明确党委(工委)及党政领导在加强关工委建设中的领导责任,要把落脚点放在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上,进一步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

二、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把《意见》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刻理解《意见》的重大意义、

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教育系统各级关工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好《意见》的学习和宣传,制定学习计划,集中一定时间,列出专题进行学习和研讨。各级领导班子要做学习的表率,努力学得更深一些、更好一些。各级教育关工委要把学习《意见》纳入培训计划,组织关工委成员和热心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志愿者进行学习。要针对老同志的不同特点,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学习。

三、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努力推进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

《意见》是教育部党组站在战略高度、全局高度和时代高度对各级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党委在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关工委领导、支持关工委开展工作提出的具体意见。各地各校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的意见(苏委教2019〕1号)有机结合。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教育部党组的《意见》作为进一步加强关工委优质化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工作指南,把扎实有序推进关工委优质化建设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作为学习贯彻《意见》的实际行动。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