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者: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4-05-28 浏览次数:99

2024527日上午,离退休工作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廉洁纪律”和第九章“群众纪律”相关内容并开展集体研讨,部分中心组成员作了重点发言。学习研讨会由处党委书记、中心组组长陈友民主持。

会上,处党委委员、中心组成员兼学习秘书刘立柱领学了“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相关条款。随后,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集体交流研讨,分享学习体会,部分同志作了重点发言。

处党委书记、中心组组长陈友民在重点发言中指出,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中领悟到,对于党员干部而言,遵守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是践行党的性质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最基本的要求。要根据学校“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年”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和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把“开展纪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先进典型”等“规定动作”融入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处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严守纪律规矩,用心用情工作,提升做好离退休党建和服务保障老同志的本领和能力。

副处长中心组成员张前在重点发言时提到,要按照处党委学习计划安排,原原本本认真开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学习,要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动力,结合各自岗位职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是为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划定的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全处党员干部要坚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踏踏实实做好离退休党建、老同志思想政治引领和服务保障各项工作。要通过有温度的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广大“五老”为学校事业在新征程上谋求更好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发挥老同志的正能量作用。

(撰稿:刘立柱,编辑:朱梁 审核:陈友民 )